实习记者 | 章宇璠
记者 | 张一诺
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信金融资产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押品管理不合规;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张伏泉,时任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创新业务二部高级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信金融资产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张伏泉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中信金融资产5月28日公告表示,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中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金租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60%。公告显示,出售事项完成后,金租公司将不再为中信金融资产的附属公司。同时,将一次性补充母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超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