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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一新三板挂牌银行因有关董事、监事报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8月5日,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事实为:公司有关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进行公告披露,违反相关规定。
据界面新闻记者梳理,上市银行董事、监事报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进行公告披露的情况极为少见。这也是今年首家上市银行高管薪酬不经股东大会审议遭监管出具警示函的案例。
监管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罚。公告披露,公司董事长陆宁生、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翁巧燕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陆宁生、翁巧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程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开信息显示,该行于2008年8月31日在象山县石浦镇成立,由鄞州银行发起设立,是宁波市首家村镇银行。2017年上半年,象山国民村镇银行在“新三板”挂牌。该行大股东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17%。